2007/09/02

父母如何決定子女的零用錢

父母先要清楚給零用錢不是義務或恩與,不能當作理所當然,而且要讓子女清楚給零用錢的目的,是要讓他學會如何理財,學習有關錢的事,讓子女逐漸為管理自己的金錢負責,才是父母給他零用錢的目的,不是要用錢去控制他,或是用錢去收買他,也不是用錢交換他在家應該分擔的家務。而是像你教他說第一句話,教他待人要有禮貌一樣,你要教他為自己的理財負責,這才是父母給子女零用錢的原因。

由於給零用錢的目的是讓子女學習承擔責任,所以應該由小金額開始,也應該由短時間的財務目標開始,等小孩能處理一天的金錢時,再給他相當於兩天管理責任的錢,最後再延長到一週或是一個月發放一次零用錢。要先帶著他做,等熟練之後才增加給子女的自由度。財務目標也應該由很短期的家庭採購買東西時幫忙付錢找零,到管理一週內自己的午餐費與零花,到一個月甚至一學期所有可能學校雜支花費的預算與支出管理。快上大學的高中青年,更可以預先規劃四年所需的生活費、學費、書籍費等,並且預設準備金帳戶,定期從零用錢中提撥儲蓄。但是也不是只儲蓄,要避免小孩好像只知道把錢埋入地下一樣。

實際的零用錢金額,應該要先由家長自己的財務狀況來決定上限,避免因為零用金造成家庭的問題,或是無法定期發放。家長應該從預讓子女學習的財務目標開始推算合理的零用錢額度,例如想要讓子女自己掌握支付午餐的費用,則應該先預算午餐的金額五天每天80元,一週400元,加上期望子女的儲蓄金額132元,加上希望子女的奉獻捐贈金額67,自由花費67元,合計一週給666元。務必讓子女有一點自由度,當然這需要隨子女達成學習理財目標的程度,逐步增加其自由度。

洛克斐勒用過一個方式教育小孩理財,每週發一次零用錢,年紀越大時越多,小孩必須做完整的預算與支出紀錄,經過他檢查合格,則加發一些零用錢。也有人在家裏作家內銀行與家內股票市場,教會子女儲蓄與複利的效果,並且讓子女從錯誤投資中學習,如何去做公司價值的分析與長期投資。你也可以提供額外的家務工作,讓子女學習由正當手段賺取額外收入。

父母要先讓子女有部分的自由決定權,在這個小範圍內讓他去選擇決定,即使偶而犯錯也不要馬上阻止,可以勸導,但是還是讓他決定。事後父母再定期和子女溝通討論其零用錢的使用狀況,從過去的錯誤消費經驗或浪費失望經驗,以及很值得回味的消費體驗,都是建立子女正確適當的消費觀所必需的親身體驗。子女通常會模仿父母花錢的優先順序、習慣與價值觀,父母也應該多向子女解釋自己消費的內容,甚至邀請子女一起來決定和他相關的消費決定,例如子女的生日宴會的消費,藉此傳承自己的價值觀給子女。

是否要以金錢作為獎勵或是處罰,則頗值得討論,原則上應該檢查這個現金獎勵或處罰,能否達成讓子女為自己財務負責的學習效果,有些人反對用金錢獎勵,怕子女變成唯利是圖的人,不過也不可否認金錢獎勵有其實質效果。父母也應該了解愛錢受金錢獎勵吸引,並不表示就會唯利是圖與變壞,而是應該參與子女使用金錢的預算與過程,建立子女儲蓄、長期規劃、聰明消費與捐贈回饋社會的習慣,則勤儉賺錢又願意分享給與的子女,不但會成為善於理財與富有的人,成為社會的中流砥柱,即使你並不需要他們的錢,他們也是你老年退休時的好依靠,最低限度也不會拖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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