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24

家族資產管理與信託

2006年CFP™授證典禮與國際研討會系列

蔣德郎律師提出家族資產管理與信託現況的問題,雖然沒有講出他認為最佳解決的辦法,他所提出的首要問題是,各國遺產稅法的不斷更新,當客戶因為新法令而來詢問怎麼辦時,蔣德郎律師往往回問,哪你十年前在哪裡,為何十年前沒來尋找好的家族傳承架構?能熟悉各國稅務與法務的人才稀少,不易訓練。國內新富階級往往沒有傳承規劃的概念,導致富不過三代的狀況屢見不鮮。尤其下一代的外國國籍普遍,或是海外資產適用的遺產處理方式不同,沒有適合該國的合法遺囑,往往造成冗長的驗證程序。海外孤兒保單與使用人頭的危險。台美租稅協定的協商如果通過,可能因台美稅務資料交換而讓很多人的美國資產曝光。

錯誤的觀念,七十歲還以為談接班太早,承擔過高風險,以為國稅局查不到,以為用人頭是最好的方法,已經有海外信託,不願意付顧問費,已有投資公司就夠了,以有海外控股公司就夠了,已經匯出海外就夠了。傳承問題主要為雙重國籍,強制繼承,沒有家族會議,缺乏海外法務稅務規劃建議。家族及個人資產傳承規劃主要工具為境外信託與境外保單。不過國內已經將境外保單的保險金,列為遺產稅的應稅項目,所以節稅效果大減,但是還是有指定資產移轉的效果。

境外保單無免課遺產稅規定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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