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張忠謀所提議提高所得稅最高稅率上限,並不是好主意,因為目前最高稅率上限40%已經不算低,真正富人增稅要在於免稅、分離課稅與比例核算的項目,其中最重要的三項我認為是,證券交易所得稅、土地增值稅與房屋財產交易所得稅。證券交易所得稅應該恢復徵收,這已經幾乎是個死結,自郭婉容後幾乎沒有人敢再談這個事,但是停徵證券交易所得稅就是很多富人藉大量配發股票股利、分紅配股與選擇權以節稅的重要原因。有所得就該課稅,連樂透獎金所得都要繳稅,沒道理證券交易所得不需繳稅。
土地增值稅也是一大漏洞,國父孫中山發明的玩意,從來沒在台灣或任何地方真的做到漲價歸公的效果,問題就在土地公告現值與實際市價差距龐大,大量富人在土地炒做上賺大錢,卻只需要繳很低比例的土地公告現值所計算出來的土地增值稅,大量贈與稅與遺產稅也是在這個項目上被節掉的。
除了土地,房屋買賣可以用房屋評定現值來比例核算房屋財產交易所得的方式,由於房屋評定現值也遠低於市價,導致房屋買賣所得也被低估。除了證券交易所得稅,後面這兩個漏洞其實並不難補,只要讓土地公告現值與房屋評定現值盡快接近市價或高於市價,當高於市價時,買賣人自然會傾向照實申報,以降低自己的稅負,而非利用偏低的房屋評定現值來核算所得。
另一個可以考慮的是奢侈消費稅,提高某些奢侈品的加值營業稅。
2 則留言:
"富人藉大量配發股息以節稅"
配發股息以節稅?
聽起來不合理,
應該是配發股票股利吧.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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