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規劃有四個原則,一是報酬率與風險有關,二是投資期間越長,投資於股票債券的風險越低,三是平均成本法可以降低股票債券的投資風險,四是分辨承擔風險心態與能力的不同。股票在十年內有三年是虧損的。一般而言只有當你可以在股票上投資超過二十年,且以分散投資買進持有的策略,才可能獲得較好的報酬。平均成本法有效是因為長期而言股市是向上發展,而保有一些現金在市場大跌時多買,偶爾的不定額,可以提高報酬。
你的賺錢能力就是你承擔風險的能力,特殊的財需求需要特定的資金準備,六年內的需求,應該要放在貨幣型基金(或定存)中。平常就要了自己的風險忍耐程度,有些人雖有承擔風險的能力,卻容易晚上睡不著,這種心態上風險忍耐程度較差的人也要避開風險投資,以免在谷底崩潰賣出。再小金額的持續投資也會有大功效。
墨基爾將20~40、40~55、55~65與65以後分成四階段,股票部位建議為65%、55%、45%、25%。債券部位建議為20%、30%、37.5%、50%,這個由於臺灣債券並不發達,長期債券利率偏低,我不太認同這麼高的比例。房地產10%、10%、12.5%、15%。貨幣型基金(現金)則是5%、5%、5%、10%。基本上年紀越大,能產生固定利息與收入的資產比例就增加。猶太法典的建議是33%商業(也就是股票或私人企業),33%現金,33%房地產。我認為心態很積極的高收入(有承擔風險能力)的人在股票部位應該可以配到130%、100%、85%、70%。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