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5/17

保險的附加費率知多少

我們繳交的總保險費用,其中的一部分為純保險費,是用平均損失頻率與平均損失幅度(保險金額)所計算出來的,如果參與保險的人數量夠多,應該是很公平的,但是另一部分則是附加保險費,是用來支付保險公司的行政費用、管理費用、核保費用、理賠費用等。這個費用是等於總保險費用*附加費率,附加費率法律有規定保險公司可收的上限,我們都知道凡是法有定上限的,大概所有的公司都會收到接近上限,例如民法規定年利率上限20%,大部分的信用卡的利率都是19.9%,我們合理推估保險公司的附加費率雖然不需公佈,但是應該很接近法定上限,以滿20年期的定期壽險,法定附加費率不得高於總保費百分之三十一。這比信用卡的利率高了11%,比一般基金的管理費2~5%高了26~29%。我想任何人都會覺得這實在太高了,我繳1000元祇有690元用來準備支付我未來的風險,310元用在維持保險的這個機制運轉,我覺得法律應該要求所有保險比照基金公開說明書,保險契約應該詳細公佈附加費率,以供要保人作出明智的決定。我相信附加費率越低的保險,長期來看,一定會較易吸引最多的要保人,也才能確保未來風險發生時的保險金支付,而不是31%的錢被保險公司的股東賺走,保險公司的經理人應該是受要保人所信託,代為管理運用保險費,根據信託的精神,應該以要保人的利益為優先考量,而非以保險公司的股東獲利為優先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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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認證理財顧問黃柏仁,致力於上班族之理財規劃服務,按這裡到上班族投資理財部落格閱讀更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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