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2/16

華倫巴菲特的『套利運動』

套利的行為其實自有人類社會有貿易行為以來一直都存在,資本市場上的套利則最早是指,當一種商品在不同地點交易,由於不同地點的交易時間與市場供需不同而有差價,當差價大於同時在兩地交易所需的手續費用與成本,套利就可以無風險的在兩地分別賣出與買進,再將該商品在兩地之間搬移回補,賺取兩地間的差價。由於不需要預測漲或跌,只要計算是否差價扣除手續費,與商品搬移回補所需的時間成本,是否是高於設定的投資報酬率,就可以算出是否有可套利的機會存在,可以說是閒置資金的穩健短期投資方式。近年來由於手續費的下降,套利機會出現的頻率較高。同時網路即時資訊的取得,也讓發現套利機會的可能性大增。換個說法,套利其實很像是資本市場中的國際商品進出口貿易,假如荷蘭的一支鬱金香要5元,在台灣一支鬱金香要15元,貿易商若在荷蘭買進鬱金香,在台灣賣出鬱金香價差有10元,扣除支付商品搬移所需成本,例如運費、關稅、匯率轉換成本等,如果利潤高於設定的投資報酬率,則貿易商就會覺得有利可圖,而去作此筆進出口的貿易,貿易商的風險是在運貨的船是否能安全抵達,商品是否能順利賣出的履約風險,聰明的貿易商也會同時簽訂買進與賣出合約,就像套利者同時在兩地買賣,以鎖定價差。而金融商品的套利比實體商品的貿易其實更方便,由於金融商品的無實體化,只要各地的交易是符合自由市場機制,金融商品的套利風險實在很小。華倫巴菲特稱套利為『運動』,就像人想健康要多運動,你的資金報酬率要健康,千萬不要忘了勤作『套利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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