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倫巴菲特選擇投資公司的條件是,具有壟斷性的消費產品與服務公司,產品與服務必須有重複消費的特質,最好消耗的很快,每隔一段時間就要再次採購,除了產品有這樣重複消費的特質,還要該公司的品牌或規模具有壟斷性或接近獨占性的定價能力,他就像一座橋樑,由於處於必經之地,每次有人通過橋樑,就要付費,又因為是唯一或接近唯一的通道,他可以自己訂定合適的過橋費。符合這樣條件的公司,巴菲特認為可以長期投資,由於公司強大的經濟力量,這樣的公司可以度過許多經濟的低潮與危機。我用這個原則來觀察,台灣是否有巴菲特可能會投資的公司呢?首先,我認為中國信託金控公司,可能可以符合,主要在他600萬張的信用卡業務,每天每次卡友的消費,都為公司帶進手續費收入,而信用卡的使用,一但養成習慣很少會改變,具有重複消費的特質,而市占率第一的中國信託金控公司,在該業務可以說擁有接近獨占性的定價能力,他所掌握的信用卡使用者的通路,就像一座橋樑,搭配聯名卡與專屬優惠,等於緊緊綁住消費者在某些支出上一定會使用該座橋樑,他就能穩穩的收取過路費。這裡所指的可能會投資,其實只表示了該公司可以列入可投資名單,但股價才是決定是否要買的決定性因素,只有低價買進才能長期持有,目前中信金的股價並不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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