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24

2007台灣金融產業趨勢研討會

昨天去參加台灣金融機構債權管理同業協會所舉辦的「2007台灣金融產業趨勢研討會」,分別由世新大學教授薛琦演講「台灣金融改革」,與政治大學教授李桐豪與政治大學教授鄭添澤發表報告「2007台灣委外催收產業現況調查」。

其中讓我印象比較深刻的是薛琦教授在其中一個資料中,展示了美國商業銀行數量的統計,在1994年到2003年之間,美國的商業銀行共有8462家,最有趣的是其中2494家商業銀行,是只有一個營業據點的銀行,只此一家別無分號,相較於台灣嚴格管制銀行數量與執照,金融改革拼命想要減少銀行家數,其實大不一定好,規模小也不一定差,這些只此一家的銀行,它們的平均股東權益報酬率高達8.3%,甚至優於台灣所有銀行的平均數。

薛琦教授還特別指出金管會統計中臺北銀行分行家數偏高的報告,他認為這份報告謬誤百出,因此讓他後來對麥肯錫的報告十分感冒,實際上,臺灣的銀行分行家數和世界各國比較並不算高。更何況銀行是否要開分行,自有自己的打算,實在不該由金管會來管制。就好像很多便利商店有時候隔著一條街道就開了兩家,因為有些人就是不願意過馬路,商人自然會判斷是否需要設點,無須政府介入,還好政府不管便利商店的增設,否則就沒有這麼多方便的便利商店了。

李桐豪教授與鄭添澤教授合作「2007台灣委外催收產業現況調查」,推估2006年所有台灣金融機構委外催收產業,在2006年為整體金融機構催回了111億元,信用卡催回54億元,現金卡催回25億元,確實減輕了雙卡效應對整體金融業及國家經濟的衝擊。這111億的壞帳回收,降低了物價調漲的壓力,相當於每戶家庭可以節省1501元的支出,或是平均每戶家庭節省了55天的電費,或是50公升的汽油費用。委外催收產業提供了3000個就業機會,發出15.1億的薪資,加上淨利與乘數效應,造成了26.6億的國民所得。

李桐豪教授以他過去在美國自己成立投資顧問公司為例,美國的投資顧問只要通過考試,並願意向券商公會簽署守法公約,願意接受法律規定加倍之懲罰,就可成立一人的投資顧問公司,目的就是讓地下的投資顧問能夠納入管理,讓專業組織自律管理,政府只要管理該自律組織即可。不像台灣的投資顧問公司需要1000萬以上的資本額,還有許多政府法令的限制,反而導致投資顧問的行為轉入地下,遠不如放寬條件,輔助業者專業組織團體的成立,讓業者自律來的有效率。李桐豪教授則建議政府協助現有協會成立公會,讓產業公會來自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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