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台灣五十為例,實物申購與實物買回的基本單位數是500,000個單位,即一般所稱500張,做一個交易約需2825萬元,這是參與ETF實物申購與實物買回的門檻,除此之外,並不限定申請人的身份,也就是說個人法人都能參與,沒有額外的交易資格限制(不是會員制)。
實物申購與實物買回的設計,就是要刻意要讓大額投資人有套利的機會,一旦價差大,就會有套利的機會,而讓供給與需求因為套利交易而逐漸平衡。
舉例來說,若ETF市價高於淨值,表示買ETF的人多,賣的人少,則套利投資人可以買進實物清單中的股票,市價放空ETF,再以實物申購ETF,然後以所得的ETF歸還之前融券放空的ETF,買進實物清單的成本應與當時淨值相同,所以市價與淨值的差價,扣除交易成本,就是套利的獲利。由於這個套利創造出一個ETF的賣方,可以讓供給與需求平衡,市價會逐漸趨近淨值,直到差價太小不值得做套利。
反之亦然,但是感覺上,由於實物清單的一籃子放空,不如ETF的放空容易,反向的操作可能較不容易執行。
1 則留言:
我不清楚實際的費率,不過實物申購,交易還是要經過證券商,稱之為參與證券商PD。依法證券商交易手續費不應超過千分之1.425。即使是實物交易,應該也是要低於千分之1.425。
http://www.tw50etf.com/tw50etf/FundIntroduction/joinP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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