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Rolf Benz在其1981年博士論文中所提出的小型公司效應(Small Company Advantage - The Size Effect),認為小型股表現會優於大型股,所以應該投資較多的小型股,在1981年之後經過許多人的挑戰,諸如有人挑戰Rolf Benz所使用的CRSP資料沒有考慮因為財務問題下市的小型公司,若考慮下市公司(Survivor Bias),大型股由於小型股。或者有人挑戰說小型股的優勢是短暫的狂飆造成,穩定性不夠,如果投資人沒有持有到狂飆的那一年,小型股就沒有優於大型股。
也許在Rolf Benz所選的時間範圍與所選的市場(NYSE)確實有小型公司效應,但是在反駁者所選的時間範圍與所選的市場(Nasdaq)扣掉下市公司的損失,的確沒有小型公司效應。所以真的有小型公司效應嗎?也許不像你所想像的牢不可破,在你的投貲期限內,以及你的投資範圍內,也許沒有小型公司效應。小型公司效應並沒有被證明在所有市場與時間中有普遍性。
即使真有小型公司效應,當更多人相信小型公司效應,而更樂於投資於小型股中時,自然會推升小型股股價,也自然降低了小型股未來的報酬率,也就是說小型公司效應可能會隨著他的理論被接受,有人開始依照他實做,而效應逐漸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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