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晚上去天母新光三越看電影『賴家王老五』,很久沒有去天母新光三越,今晚才發現原來的華納威秀影城已經改名為美麗華天母影城,看來這個行業的競爭也很激烈。
電影描述一位35歲的單身男子卻還和父母住在一起,他的父母希望他能獨立自主的離開家裡,由朋友處知道有位女子專門提供約會服務,以便讓男子願意搬出去,女主角的服務藉著約會培養賴家王老五的自尊與自信,即使後來分手後,也能繼續戀愛結婚。
但是女主角發現男主角其實不是沒有自信的賴家王老五,而是因為前女友意外過世後,不敢、不想付出承諾,但是其實還算風趣獨立的男人,也有個不錯的仲介帆船買賣的工作,於是愛上了他。這時男主角發現了女主角是父母付錢來的騙局,於是大發脾氣。
朋友與家人發覺她們其實不只是工作的服務關係,而是真的相愛,於是設計綁架兩人讓她們共處一室談清楚,相互道歉後,兩人最後則合好在一起。
如果想找部好笑的電影,讓自己笑一個小時,我覺得這部片還不錯,滿場的觀眾都很開心的笑著,電影設計很多無厘頭的橋段讓人發笑,娛樂性很高。
我比較記得的段落是,當他生氣女主角與家人騙他而離家後,窩在他賣船的碼頭中,與他前女友的小孩聊天的場景,兩人坐在高腳椅上,喝著啤酒與可樂,港口外頭飄著雨,坐在一艘在碼頭上架高停放的帆船底下,小孩說:『我想我比較適合37呎的而不是32呎的帆船。』帆船仲介的賴家王老五說:『其實你不該買帆船,船祇是一塊木頭,買船的人其實想要的是有船的感覺,買船之後,維修費、燃料費、停靠費都是很大的支出。不論你多愛你的船,它也只是塊木頭,船也不會回應你的愛。』
是享受短暫愛情就好,還是要承諾未來婚姻的長相廝守?你是想要一件東西還是需要這個東西?你想買船時,有沒有想過將來維護船的成本是否值得?愛情跟帆船好像不應該如此比擬,不過我們快被仲介的三寸不爛之舌說動,衝動購買消費商品時,倒是應該多想想,你到底是想要還是需要這個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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