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報紙報導的這位刷卡賺錢王,真是厲害,她利用刷卡合約與電視購物的促銷方案,利用借來的錢做擔保,提高自己的刷卡額度,再利用電視購物刷卡買的禮券,持有一年後可以換為現金支票兌現的方式(或說漏洞),先確保自己立於不敗之地(禮券持有滿一年可換支票,但我查不到該購物禮券有此規定),再轉售禮券,利用轉售所得金額支付刷卡購買更多禮券,這樣的刷卡買禮券賣禮券循環,再利用信用卡付費紅利加倍機制,增加累積刷卡紅利,來換取易變賣的國際機票,增加收入。
這個模式的最大問題在刷卡機構的額度,照理說,如果她每月準時還錢,信用卡公司沒有道理不准人刷卡買禮券來販賣,就好像廠商也可能刷卡進貨來販賣,只是信用卡付費紅利加倍機制可能忘了設立上限。一般刷卡的假交易套取現金之方式,與此例其實不太相同,信用卡公司不見得能告的成她詐欺罪,因為她並沒有不還錢,而且也不是她與電視購物之間也不是虛假的交易。
另一個風險則是電視購物的促銷方案結束,或是支票無法兌現,則原本作為保本獲利的機制就不見了,或是突然不再提供換成支票的條件,則整個資金就會被綁在沒有流動性的禮券上。電視購物公司是預期沒有很多禮券持有人會換成支票,多數禮券會被消費掉。萬一很多人都持有到期,要求換現金,則電視購物公司勢必會調整合約。
不過這個方式一旦揭露出來,相信會有更多人去嘗試,信用卡公司與電視購物公司都可能提整其合約,停止加倍或停止換支票,恐怕過一段時間,此一秘訣就會失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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