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週取得了一份巴菲特早年,在巴菲特合夥投資公司時期,所發出給合夥人的信件,讀了1958~1960年間,3年的資料之後,對巴菲特早年的價值投資策略,我有了更清晰的感覺。雖然不知道現在的股市中,或是台灣的股市中,是否有這樣的投資機會。
我想這種價值投資法,是需要很長時間的研讀財報,並對公司的資產做了很徹底地了解,才有可能發現機會。所謂價值投資,有時被不相信的人稱之為煙屁股投資法,他們在市場價格偏低的公司中,尋找沒有被人發現的真實價值,再將之解放。流浪漢就像在街頭尋找別人不要丟掉的煙屁股,不需花錢,就能輕鬆享有煙屁股最後的一點價值。
巴菲特舉了一個例子,該投資占了他巴菲特合夥投資公司的管理資產35%,時間長達兩年,這是一間已經營多年的家族企業,本業持續獲利,但是近年來獲利能力不斷下降,所以造成市場價格偏低。但是公司的長期投資部位中,所持有有市場價值的股票與債券,由於當時期的市場價格很好,光是投資部位的價值就超過市場價格。巴菲特一面由市場吃貨,一面與大股東協議,最後吃下大股東家族的部分股權,成為單一最大股東,聯合其他法人股東,提出分割公司的方案。把投資部位與本業分割,讓想退出經營的股東取得投資部位中的投資股票,可以在市場上變賣,成功地將公司的真實價值解放出來。
其實這很像最近又流行起來的重整公司,基本上就是低價買進足以控制董事會之股權,介入董事會之經營方針,將公司拆開來賣。讓好的資產價值不會因為和不好的資產價值綁在一起,而降低了價值。看來這一直都是資本市場中賺錢的好方法,有點像便宜大量切貨,然後再分開賣出較好的價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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