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2/02

投資顧問的存在價值

對每天上班需要花費很多心力,甚至工作十分辛勞的上班族而言,要求上班族在上班之餘還要不斷吸收各種投資知識,了解各種投資工具的現況,以及了解各種新推出的投資工具,可能很多上班族都無法做到,而投資顧問的存在價值應該就在於補足這點,能為投資人做這些功課,收集資料,分析資料,與提出建議與風險評估。所以投資顧問對投資人最有幫助的應該是資訊的整理與知識的傳遞,然而這兩件事往往是投資顧問無法得到報酬的地方,實際上,大多數投資人期待投資顧問的往往是直接指出在某個投資工具上應該買或賣的價格具體建議,或者投資人期待投資顧問的是直接代理他操作這些投資工具,但是有能力願意以合理的條件幫人代操的人,可能並不多見,就算有恐怕也不易得到投資人信任。投資顧問應該還是以提供被問的服務,以傳遞有用的投資訊息及投資知識,為收費服務的內容,應該才是對投資人最有幫助的地方,投資的最後決定應該還是在投資人自己身上。如果真的想要由投資顧問代操你的資金,與其讓他祇代操你的資金,不如和投資顧問一起合資成立投資公司,讓投資顧問也拿出他自己的錢大家合資來操作,以免出現人謀不臧的結局,至少這位投資顧問或專家也要承擔自己的操作成功或失敗,最好這位投資顧問或專家占這投資公司的股份要大於二分之一,所以萬一投資賠錢,他會是所有股東中受傷最重的人,而不是不管績效如何他都會賺到服務費的代操人而已。

2 則留言:

許利銘 提到...

投資公司有一個無法解決的問題,就是稅負。個人操作股票不用課證所稅,投資公司雖然也是不用課證所稅,但是賺到的錢要分配給股東的時候要視為股利所得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這是很傷的。如果不分配呢,保留盈餘也至少要課10%的營所稅。相較於個人投資百分百免稅,稅負太高了。

其次,如果投資顧問召募的資金只有跟自己的一樣多,坦白講,這個代操是不太有意義的。在我看來,至少要一比十才划算。因為別人的錢您只能抽部分的分紅。如果客戶與投資顧問同樣都拿出一千萬來成立投資公司,分紅為獲利的10%,那麼對顧問來說,他操作的資金等於只有1,100萬而已,其中一千萬還是自己出錢。考量成立投資公司之後的管理成本,恐怕不太值得。

Pojen Huang 提到...

但是考量到投資者的角度,在代操時,若投資者損失10元,投資顧問沒有損失,可能還要收1元的管理費。唯有讓投資者損失能和投資顧問的損失連結起來,才能督促投資顧問為投資者的利益著想。

考量到稅,稅只有賺錢時才需要繳,最高25%+10%的稅率,只要公司投資績效真的能高於投資者自己投資的績效許多,應該還是有獲利的可能。對投資者而言,等於是用增加的稅,來換取與投資顧問將利益與損失綁在一起的條件。

就像我文中所說:有能力願意以合理的條件幫人代操的人,可能並不多見。大多數做代操的人,都想占投資人的便宜,而不是以尋找合作的夥伴的態度,設計出來的代操條件都是你自己也不願意成為投資人的條件。

關於作者:認證理財顧問黃柏仁,致力於上班族之理財規劃服務,按這裡到上班族投資理財部落格閱讀更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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