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2/14

乙型的投資型保單

乙型的投資型保單的身故保險金為契約保額與分離帳戶保單價值兩者相加。所以如果你最初簽約的契約保額為100萬元,剛開始時分離帳戶保單價值為零元,萬一馬上身故,則保險金為兩者相加為100萬元。但是隨著時間過去,雖然你繳的保費累積的分離帳戶保單價值已經成長到70萬元,但是你當年所需要扣除的危險保費還是需要以100萬元保額來計算危險保費,而萬一在該年度身故,則保險金為100萬元加分離帳戶的70萬元,合計170萬元。

所以乙型的投資型保單,你必須不斷地支付依據契約保額與年紀所對應的危險保費,而所有分離帳戶中的保單價值,都會加上契約保額一起給付給保單受益人。相當於終身都投保契約保額的一年期定期壽險,只是每年的危險保費沒有經過平準化,再外加一個投資帳戶。乙型的投資型保單就等於一個契約保額的定期壽險加上,投資用的分離帳戶,身故時,帳戶價值全部可以領回。相對的,甲型的投資型保單就等於一個契約保額減分離帳戶價值的定期壽險,加上投資用的分離帳戶,但身故時,該分離帳戶價值需要超過契約保額的部分才能領回,讓身故保險金高於契約保額。若分離帳戶價值低於契約保額,則只能領回契約保額。

2 則留言:

Jack 提到...

以安泰人壽之甲型投資型保單,其分離帳戶價值並不需要超過契約保額才能贖回,基金贖回時,只要帳戶價值保留最低1萬元台幣即可,不過在特定情況下,若做部分贖回,契約保額可能減少.

Pojen Huang 提到...

Jack,

謝謝指證,我這句需要修正一下。
應該改成
"分離帳戶價值需要超過契約保額的部分才能讓身故保險金高於契約保額"
較正確。

關於作者:認證理財顧問黃柏仁,致力於上班族之理財規劃服務,按這裡到上班族投資理財部落格閱讀更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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