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型的投資型保單的身故保險金為契約保額與分離帳戶保單價值兩者取其高者。也就是說如果你最初簽約的契約保額為100萬元的投資形保單,剛開始時分離帳戶保單價值為零元,萬一馬上身故,則保險金為兩者之間取其高者,由於契約保額較高,所以保險金為100萬元。但是隨著時間過去,你繳的保費累積的分離帳戶保單價值若成長到70萬元,則你當年所需要扣除的危險保費就只需要以100萬元減70萬元,以30萬元保額來計算危險保費,而萬一在該年度身故,則保險金為100萬元,並非100萬元加分離帳戶的70萬元。
所以甲型的投資型保單,他的分離帳戶保單價值需要超過契約保額,才會讓身故保險金提高,在超過契約保額之前,則分離帳戶保單價值主要是用來抵減所需要用危險保費購買的契約保額,讓早期能投入分離帳戶保單價值增加。一旦累積的保單價值超過契約保額,則每年都不用再扣危險保費,萬一發生事故,等於是領回自己的保單價值出來,除了由於形式上屬保險給付不計入遺產上的好處,跟留下一筆金額相同的共同基金帳戶,效果上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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