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證利用中國人壽資金買進開發金股票,進而掌握開發金經營權一事,我認為是金管會很重要的一個任務,金管會的任務是監督健全金融市場的運作,這件中壽購買開發金股票事件(中壽事件),是影響將來台灣金融市場發展的一個重要事件,如果每間壽險公司,都可以用所收入的保險金,做任意的運用,特別是介入公司的經營管理權的爭奪,若金管會默認這樣的行為是正當的,不需經過政府的監督管理,純粹是商業行為,那將是對廣大金融市場中的消費者,與小小的投資者而言,是很大的權利傷害。因為壽險公司的可運用資金又很大的部分其實是壽險投保人的壽險準備金,雖然是可運用資金,但其實是有條件的負債,當被保險事故發生時,或投保人解約時,壽險公司必須用準備金來支付,所以準備金的投資運用必須受到管制監督,以確保投保人的權益,否則若是壽險公司拿準備金亂投資,最後付不出保險金來倒閉,那和吸金投資的老鼠會騙局也沒什麼大不同。而用壽險準備金投資上市公司進而掌握經營權如果不受管制,則壽險公司很可能會席捲許多上市公司,讓投保人承擔過多的風險(壽險公司經營失敗),而中壽事件的後續發展,是否會被糾正,是我們應該觀察金管會的功效的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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