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能犯的最大的投資理財錯誤,大概首推信用卡祇付最低應繳金額,使用循環信用功能了,很多銀行理財專員還在向客戶推銷白金信用卡與現金卡,使用循環信用且每月祇繳最低應繳,簡直就像陷在萬劫不復的地獄之中,永不翻身。絕大多數使用循環信用功能的人,一定沒有算過,他到底要多久才能還清債務,算過一次之後,你一定會跟我一樣形容它像地獄一樣可怕。舉例來說,一位女性上班族,如果有一張白金卡,應繳餘額10萬元,若她從今天起每月祇繳應繳餘額的3%的最低應繳,循環利息年息18%,且從今以後她都不再刷這張白金卡,該卡規定每月最低應繳至少為1000元。你猜想她需要幾個月能還完這原本10萬元的負債,如果你以為大概100%/3%=33期左右,再加上循環利息的效果,頂多50期就能繳完。哪你就大錯特錯了,不是33期,不是50期,不是66期,不是99期,正確的估計是至少要118期,這位美麗的上班族女郎,才能還清她這區區10萬的債務,接近10年的光陰,妳有多少青春可以浪擲在這上頭啊!
估算的方式如下,繳完3%最低應繳後,每月應繳餘額等於上月應繳餘額的0.98455倍=(1+18%/12)(1-3%),73期後,100000*(0.98455)^73=32089,在73期之後,3%最低應繳以低於1000元,所以至少要繳1000元,餘額32089元,每期繳1000元,需要 44.09 = NPER(18%/12,1000,-32089),要再繳45期,共需118期才能繳完這10萬元的債務,是不是嚇人的久。但是你每月多繳一點錢,例如每月繳6%,6%低於2000元時,則至少繳2000元,則只需要43期,約3年半,就能還清這筆錢,可以提早6年多,脫離信用卡的最低應繳循環地獄,拜託,千萬不要祇付最低應繳。
2 則留言:
請問對於京都議定書
有相關基金可以介入嗎
針對這個問題,我沒有答案。
基本上主動積極管理基金,是靠基金經理人的操作能力,我個人覺得基金績效和這樣的特殊議題,很難有什麼關聯。
被動管理基金,則是靠設立的規則(例如資產配置),也通常和一時發生的議題,沒有直接的關聯。
硬要回答,我的答案會是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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