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3/10

開發金控的股權之爭

理隆陳敏薰與中信證辜仲瑩在開發金的股權之爭,就快要有結果了,委託書的收購成了關鍵,因為兩人在股權上都沒有絕對的影響力,因為都沒有超過50%,所以其實兩人都是以小搏大,想用少數的股權獲得公司的經營權,對股東而言,有一個大股東是很重要的,因為如果有經營權的總經理,因為公司董事會沒有真正的大股東監視,通常很容易會有五鬼搬運的問題,例如之前劉泰英就是個沒有大多數股權的董事長,大家自然會懷疑他是否會以股東的權益為最高優先,因為給股東較多權益並不會他自己有任何的好處,就好像基金公司的經理人,如果自己沒有擁有自己管理的基金的多數受益權證,或至少相當多的金額,則難以讓人相信經理人會以投資人或股東權益優先。以目前看到的資訊,中信證辜仲營似乎投入較多的資金來買股權,應該是較合適的經營者,而陳敏薰從去年就因持股偏低一直被要求補回董監持股,實在難以讓人相信她會與開發金共榮辱,因為連自己的錢都不願意拿出來投資自己管理的公司,實在不太可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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