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去爬玉山回來,全身肌肉痠痛,幾乎每移動一步都可以感受到肌肉中累積的痠痛,所以去嘗試一家位於德行東路與忠誠路口的按摩店,經過一小時的尖叫連連,終於讓原本前兩天緊繃了22公里的四肢肌肉放鬆了一點。
一小時約一千一百元的費用,和盲人按摩的價格接近,但是他們是類似推拿的經絡按摩手法,頗為用力。去按摩讓我聯想到的是政府對盲人按摩的態度,目前社會上到處可見經絡按摩或是芳香按摩療法,其實都是屬於按摩,而政府的規定按摩是視障人士才從事的行業,某種程度上也是特許的行業。
照理說,特許行業應該會有不錯的利潤,然而我們卻很少見視障人士的按摩公司發展出很大的規模或是獲利很高,往往只是餬口而已。到底社會對視障人士的照顧要以特許的按摩行業來進行嗎?視障人士是否真的就只能從事按摩嗎?如果政府給予其他協助與福利,而不是讓所有視障人士因為按摩是他們專屬的行業,而感覺只能成為按摩師,讓他們有點被半強迫地進入按摩業,會不會也是另一種發展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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