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6/07

基金公佈手續費,保險不公佈附加費率

共同基金的手續費依規定必須載明於公開說明書上,雖然法令沒有訂定上限,但是公開透明的手續費,讓市場競爭來決定合適的費率,較高的手續費是否能受到市場的接受,市場也許會願意為名牌經理人與名牌投信公司額付出較高的手續費,一切都能讓市場機制來發揮作用。但是一般人壽保險保單卻不公佈它的附加費率(營業費率),雖然法令有訂定上限,但是卻缺乏公開透明的市場機制,消費者無從由附加費率來判斷所付出的代價是否有獲得相對應的品質,對老牌優秀穩健的保險公司,市場應該會願意付出較高的附加費率。不透明的附加費率造成消費者無從客觀選擇,不容易鼓勵理性的消費者加入保險。不論基金或保險的業務員都是有業績壓力的,也都有業績獎金,大部分消費者也都不是懂基金或懂保險,才會向業務買基金與保險的,為何基金可以公佈手續費,保險卻不可以公佈附加費率,主管單位應該好好思考要求所有保單公佈附加費率,我覺得保險公司應該可以做到像共同基金公司一樣的管理業務員,以業務管理的角度來抗拒公開透明的市場機制,我覺得是說不過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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